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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伶俐: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

发布日期:2023-03-22 09:00:00 作者:陈伶俐 来源:光明日报 打印本页

作者: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

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3月22日 06版)


   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”,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部署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,推进法治中国建设”提出的重要 要求,立意高远,内涵丰富,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。我们要深入领会贯彻,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。

充分认识重大意义

 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法律要发挥作用,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。”只有不断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,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,全体人民都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,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,才能全面建成法治社会。

  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举措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、法治观念影响着国家机关的法治状态和法治实施,也决定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未来。我们必须不断打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,为法治国家建设破除顽疾、固本强基。

 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”的战略命题,把法治建设提升到更加突出、更加重要的位置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意味着把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、国防和军队建设、党的建设、“一国两制”、对外事务等纳入法治轨道。这必然要求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。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、厉行法治,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,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,从而使国家和社会生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。

深入领会丰富内涵

  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“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”,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”,反映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规律认识不断深化,要求不断提高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。其中,尊法是第一位的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“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,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、提高法治素养,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。只有内心尊崇法治,才能行为遵守法律。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,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”。尊法是关键,学法是保障,守法是目的,用法是归宿,四者环环相扣、相辅相成。

  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”是对全社会的要求,“蔚然成风”表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盛行,形成良好社会风尚,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。可见,这是一项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部署和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。”在中国这样一个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不可能一蹴而就,需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既等不得也急不得。“努力”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,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深刻洞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。这就要求我们发扬钉钉子精神,保持力度,保持韧劲,善始善终,善作善成。

切实抓好贯彻落实

 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,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将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”落实到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。

 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、社会没有法治风尚,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、无根之花、无源之水。法治精神强调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以及对既有法治体系的尊重和拥护,它是全体人民普遍感知和认同法治形成的精神力量,是法治的灵魂。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夯实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根基,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。

  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。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,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。其中的礼法并用、明德慎罚、执法如山等思想和理念,是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资源。要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,汲取营养、择善而用,以文化人,成风化俗。

  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。公共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密切相关。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,加快发展律师、公证、司法鉴定、仲裁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,整合法律服务资源,建设覆盖全方位、全业务、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,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,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

 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增强全民法治观念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舆论引导能力,通过多种渠道、采取多样形式,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。法安天下、德润人心。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,同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,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,实现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。

 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,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。坚持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,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,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、行业依法治理,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、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,逐步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。

  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。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,要带头尊崇法治、掌握法律、捍卫法治、厉行法治,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,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。

  (作者: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:陈伶俐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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